西屯镇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建设西屯镇万吨气调库 项目的公告
| 招商动态 |2017-06-01
西屯镇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
建设西屯镇万吨气调库项目的
公 告
为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,促进我镇苹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,提高果产品储藏能力,解决果农产销矛盾,规避市场风险,稳定增加农民收入,我镇决定在南头村修建2万吨气调库1座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,并将招商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西屯镇南头村万吨气调库建设项目
二、招商主体:西屯镇人民政府
三、项目选址:该项目位于西屯镇南头村,吴凤公路沿线,详细界址和具体面积以招商方批准的图纸为准。
四、用地性质:为工业用地性质。
五、建设内容:项目用地约20000平方米,建筑面积为18630平方米,规划修建2万吨气调库1座,其中库体14000平米,配套修建辅助电器用房30平米,办公用房1200平米,职工住宿、生活用房1400平米,材料库房600平米,生产加工间1400平米。
六、投资规模:概算总投资约1000万元人民币,其中招商方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协调。投资方负责2万吨气调库及附属用房建设费和水电等配套设施建设费。
七、建设期限:2017年4月开始建设果库及附属用房,2017年12月建成2万吨果库及附属用房,完成水电等配套设施安装。
八、运营方式:按照独资的方式建设运营。
九、优惠政策:按照西屯镇万吨气调库建设项目优惠政策落实。
十、投资条件:投资商为独立法人企业,具备较好的融资能力和商业信誉,无违法或违约行为,报名时需提供银行出据的1000万元的资信证明。
十一、建设要求
1、投资方必须按照招商方意图设计气调库建设方案,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建设。
2、项目建设由投资方出资完成。
3、项目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建成。
十二、报名条件
1、凡有意参与投资并满足以上要求的投资人,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8 日下午18:00前,到灵台县西屯镇政府办公室进行报名。
2、投资方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国税、地税)原件及复印件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提供银行有效资产证明不得低于1000万元。以上单位介绍信、复印件均需加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章。
十三、报名地点及联系人